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有關委、辦、廳、局:
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內蒙古自治區2024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內蒙古自治區2024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實做好我區2024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一步提升地質災害防治能力,有效防范地質災害風險,最大限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21-2025)》、《2024年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要點》、《內蒙古自治區防災減災救災指揮部2024年工作要點》,結合我區地質災害現狀,制定本方案。
一、地質災害概況
截至2023年末,全區地質災害隱患點2522處,其中崩塌1297處,滑坡84處,泥石流775處,地面塌陷363處,地裂縫3處。全區受地質災害威脅人口4834人,潛在經濟損失45.37億元。按危害程度等級劃分,大型38處,占災害點總數的1.51%;中型161處,占災害點總數的6.38%;小型2323處,占災害點總數的92.11%。地質災害隱患點在全區12盟市均有分布,主要分布在赤峰市、呼和浩特市、鄂爾多斯市、烏蘭察布市和呼倫貝爾市。
二、地質災害發生情況
2023年全區共發生2起小型崩塌地質災害,均未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具體情況為:
7月6日,呼倫貝爾市扎蘭屯市柴河鎮古營河至柴河公路段敖尼爾林場附近邊坡由于開挖擾動、降水,發生小型崩塌。
7月12日,呼倫貝爾市扎蘭屯市浩饒山鎮匯河口旅游公路邊坡由于降水,發生小型崩塌。
三、2024年地質災害趨勢預測
(一)降水趨勢預測
根據氣象部門預測,2024年氣候年景總體偏差,春季(3-5月)全區降水量在4.9~86.8毫米之間。其中,呼倫貝爾市東南部、興安盟、通遼市北部、鄂爾多斯市南部和阿拉善盟南部降水量在10.9~86.8毫米之間,較常年多0~2成;夏季(6-8月)全區降水量在18.9~463.0毫米之間。其中,呼倫貝爾市東南部、興安盟、烏蘭察布市南部、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南部、鄂爾多斯市、烏海市和阿拉善盟東南部降水量在89.9~463.0毫米之間,較常年多0~2成;秋季(9-11月)全區降雨量在7.1~124.2毫米之間。其中,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西北部、錫林郭勒盟偏東北部、烏蘭察布市南部、呼和浩特市中南部、包頭市南部、鄂爾多斯市、烏海市和阿拉善東南部降水量在35.2~124.2mm之間,較常年多0~2成;其余地區較常年少0~2成。
(二)地質災害預測
根據我區地質環境條件和地質災害發育特征,結合2024年降水趨勢,在充分考慮工程建設活動分布范圍及影響區域等因素基礎上,預測我區大興安嶺山地南段中低山重點防治區,陰山山地東段低中山重點防治區,陰山山地中、西段低中山重點防治區,鄂爾多斯高原黃土丘陵及波狀高平原東段重點防治區,鄂爾多斯高原低中山重點防治區,河套平原山前傾斜平原重點防治區等區域,發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可能性較大。
四、地質災害防治重點
(一)重點防范時段
我區地質災害防范時段為全年,重點防范時段為汛期5月1日至9月30日,尤其是在暴雨多發的6-8月和受臺風等極端天氣影響的特大暴雨、大暴雨、連日降雨、短時強降雨時段。此外,冬季雨雪凍融交替、春季氣溫驟升冰雪快速消融期也是重點防范時段。
(二)重點防范區域
1.大興安嶺山地南段中低山重點防治區
位于扎蘭屯—烏蘭浩特一線以南、赤峰市翁牛特旗以北地區,面積42858.7平方公里。區內發育地質災害隱患點358處,其中崩塌106處,泥石流243條,地面塌陷9處。涉及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主要包括扎蘭屯市、扎賚特旗、科爾沁右翼前旗、突泉縣、科爾沁右翼中旗、扎魯特旗、巴林左旗、阿魯科爾沁旗、巴林右旗、林西縣、克什克騰旗和翁牛特旗等12個旗縣(市、區)。地質災害主要威脅公路、鐵路、農田和居民、房屋等。重點防治的旗縣(市、區)為扎蘭屯市、突泉縣、阿魯科爾沁旗、林西縣、克什克騰旗和翁牛特旗,重點防治災害類型為泥石流、崩塌。
2.陰山山地東段低中山重點防治區
位于燕山北麓,面積5411.05平方公里。區內發育地質災害隱患點174處,其中崩塌104處,滑坡4處,泥石流57條,地面塌陷9處。涉及赤峰市元寶山區、紅山區、松山區、喀喇沁旗和寧城縣等5個旗縣(市、區),地質災害主要威脅公路、鐵路、農田、居民、房屋、礦山人員設備等。重點防治的旗縣(市、區)為元寶山區、松山區、寧城縣,重點防治災害類型為地面塌陷、崩塌和泥石流。
3.陰山山地中、西段低中山重點防治區
位于豐鎮—集寧以西陰山山地和狼山一線,面積54582.8平方公里。區內發育地質災害隱患點797處,其中崩塌503處,滑坡15處,泥石流214條,地面塌陷65處。涉及烏蘭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巴彥淖爾市,主要包括烏拉特后旗、烏拉特中旗、烏拉特前旗、杭錦后旗、固陽縣、石拐區、土默特右旗、土默特左旗、武川縣、察哈爾右翼中旗、察哈爾右翼后旗、察哈爾右翼前旗、涼城縣、卓資縣、豐鎮市、興和縣、和林格爾縣等17個旗縣(市、區)。地質災害主要威脅公路、農田、居民、房屋和礦山人員設備。重點防治的旗縣(市、區)為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右旗、九原區、固陽縣,重點防治災害類型為泥石流、崩塌和滑坡。
4.鄂爾多斯高原黃土丘陵及波狀高平原東段重點防治區
位于鄂爾多斯高原東部,面積9498.34平方公里。區內發育地質災害隱患點278處,其中崩塌103處,滑坡29處,地面塌陷146處。涉及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伊金霍洛旗、東勝區,地質災害主要威脅公路、礦山人員設備和耕地、草地。重點防治的旗縣(市、區)為準格爾旗、伊金霍洛旗、東勝區,重點防治災害類型為崩塌、滑坡、地面塌陷。
5.鄂爾多斯高原低中山重點防治區
位于鄂爾多斯高原西部的桌子山,面積2181.22平方公里。區內發育地質災害隱患點61處,其中崩塌22處,泥石流3條,地面塌陷32處,滑坡4處。涉及烏海市烏達區、海勃灣區、海南區,地質災害主要威脅礦山人員設備、農田、道路和居民、房屋。重點防治的旗縣(市、區)為海勃灣區、海南區。重點防治災害類型為地面塌陷、崩塌。
6.河套平原山前傾斜平原重點防治區
位于大青山—狼山山前地帶,面積2567.1平方公里。區內發育地質災害隱患點30處,其中崩塌2處,泥石流28處。涉及巴彥淖爾市、包頭市、呼和浩特市,主要包括烏拉特前旗、土默特右旗、土默特左旗等3個旗縣(市、區),重點防治災害類型為泥石流。
7.地震地質災害影響區
內蒙古自治區屬華北弱震區,主要有巴彥淖爾-呼和浩特一線的河套銀川地震帶、阿拉善地區的阿爾金-祁連山地震帶、赤峰東南部的華北平原地震帶,以上地區地震烈度在7-8度,其它地區地震烈度小于6度。地震會造成巖土體松動變形失穩、土體液化、巖層破碎、溝道堵塞等現象,易引發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次生地質災害。據地震臺網統計,全區發震頻次有起伏升高趨勢,以上地區也是地震引發次生地質災害的重點防范區。
(三)重點防范對象
重點防范對象主要為重點防范區域內的城鎮、學校、集市、農家樂、旅游景區、工礦企業、施工區和工棚營地等人口聚集區以及地震影響區,靠山靠崖、臨溝臨坎的房屋周邊,在建公路、鐵路、水利、大型深基坑、高陡切坡等重要工程建設活動區,公路鐵路沿線、能源管網沿線以及重要基礎設施周邊等。
五、2024年主要任務
(一)升級完善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系統
加快推進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系統建設相關工作,構建自治區-盟市-旗縣三級應用體系,提升地質災害風險預警系統的精準化、精細化、智慧化,有效提高政府和相關部門應對突發地質災害能力。
(二)加快推進“隱患點+風險區”地質災害雙控管理試點建設工作
按照自然資源部關于開展“隱患點+風險區”地質災害雙控體系建設的工作部署,在借鑒全國雙控管理試點省份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區地質環境條件、地質發育特征、客觀工作條件,選取喀喇沁旗、科右前旗作為第一批內蒙古自治區“隱患點+風險區”地質災害雙控管理建設試點。圍繞試點旗縣(市、區)地質災害風險防控需求,推動防控重點向“隱患點+風險區”轉變,建立風險雙控全鏈條工作技術支撐體系,形成完善的地質災害風險雙控制度機制,創新地質災害風險雙控工作模式,實現地質災害隱患點與風險區閉環管理,提高基層防范地質災害風險能力。
(三)持續推進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工作
組織開展牙克石等8個旗縣(市、區)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工作,進一步掌握自治區地質災害隱患點底數和空間分布特征,逐步實現旗縣(市、區)地質災害調查的全覆蓋,進一步提升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災害防范能力。
(四)認真開展地質災害風險動態巡排查工作
旗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組織自然資源、交通運輸、鐵路、文化和旅游、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開展地質災害隱患點和風險區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復查工作,尤其在強降雨、冰雪相融期間要加強山區和黃土丘陵區的城鎮、村莊、學校、旅游景區、主要交通干線、重點礦山、重要在建工程等區域巡排查工作,并做好地震引發次生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工作,發現隱患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加強信息報送。對新發現并經實地核實確認的隱患點要及時納入防治體系,落實監測、避讓等防范措施。
(五)持續做好綜合監測預警工作
持續深化“人技結合”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健全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預報、普適性監測預警和群測群防體系有機結合的工作機制。各級自然資源、氣象部門加強工作聯動,及時共享地質災害、氣象數據信息,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預報工作。繼續推進普適型專業監測站點建設,對已建成的專業監測預警設備加強管理和運行維護。持續優化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和監測預警的閾值,進一步提高“技防”水平。持續完善群測群防體系,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督促相關責任人,汛期前更新完善地質災害隱患點群測群防人員信息,并及時更新內蒙古地質災害防治平臺有關信息。
(六)扎實開展地質災害宣傳培訓和演練工作
各盟市、旗縣(市、區)人民政府要認真組織自然資源、應急管理、氣象、水利、醫療救護、重點企業等適時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避險演練,并利用“5.12”全國防災減災日、國際減災日等時間節點,通過專家現場講解、播放宣傳片、發放掛圖折頁、宣傳展板展示等多種方式,扎實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常識的宣傳培訓工作,進一步提升各單位應對突發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能力,提高人民群眾和重點企業的防災減災意識和防范能力。
(七)加快完成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工程
各旗縣(市、區)自然資源局要加快完成歷年部署的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工程,全力推進2024年自治區財政安排的9個綜合治理項目(附表1)和國家下達的12個增發國債項目(附表2)實施進度。項目承擔單位要嚴格按照相關批復要求確保項目按時完成。監管單位要嚴格落實監管責任,進一步加大招標程序、工程質量、工作進度、資金使用和安全生產等全過程的監管力度。內蒙古自治區地質調查研究院要全力做好技術支撐工作。
(八)加強應急值守,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
各級自然資源部門要嚴格落實汛期24小時值班值守和信息報送制度,確保災、險情信息報送的時效性、準確性、嚴謹性,杜絕遲報、漏報、瞞報現象。發生地質災害或出現地質災害險情時,應急管理部門要做好應急救援組織協調工作;自然資源部門要做好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支撐工作,及時組織專家和技術人員開展調查評估和風險研判,為搶險救災、合理高效處置地質災害提供科學依據。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強化防范意識
各級自然資源部門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重要指示精神為根本遵循,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全年全天候防災,進一步提高防范冰凍、融雪、地震引發地質災害的思想認識,堅決杜絕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強化風險意識和底線思維,切實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二)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
各級人民政府要強化政治擔當,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狠抓責任落實,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績效考核體系,切實把地質災害防治主體責任和措施落實到位。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做好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實施、協調、監督、指導工作,積極協調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推動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三)加強部門聯動,形成防災合力
各級自然資源部門要加強與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文化和旅游、應急管理、地震、氣象、能源、鐵路等部門協調聯動和信息共享,為相關部門開展公路、鐵路、重要基礎設施、人員集聚區、礦山、旅游景點等區域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四)加強資金保障,支撐防災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本級地質災害防治經費保障,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經費列入政府年度財政預算,確保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巡查排查、宣傳培訓、避險演練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等防治工作的順利開展。
(五)加強監督檢查,強化考核問責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本系統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監督指導,切實落實地質災害防范措施,嚴格考核問責,開展防災減災工作落實情況督察檢查,對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因領導不力、推諉扯皮、失職瀆職等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七、地質災害監測和預防責任
地方政府落實防災主體責任,各級自然資源部門落實組織指導監督責任,各相關部門落實行業管理責任,防災責任人落實避災和災害治理責任,專業駐守隊伍和群測群防員落實巡查排查和監測責任。
附表1
2024年自治區財政治理工程項目表
序號 |
項目名稱 |
1 |
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紅山區地質災害治理 |
2 |
內蒙古自治區牙克石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隱患點(5)處治理項目 |
3 |
正藍旗上都鎮白音高勒嘎查泥石流地質災害防治工程項目(一期) |
4 |
興安盟科右中旗吐列毛都鎮鐵特格嘎查呼波艾里南側、蘇根艾里西側泥石流溝地質災害防治 |
5 |
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喀喇沁旗王爺府鎮S206線(K638+648m處至K640+000m處) 崩塌地質災害治理項目 |
6 |
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卓資縣旗下營鎮五塔亥村泥石流地質災害治理 |
7 |
內蒙古自治區巴林左旗烏蘭達壩蘇木上井嘎查和十三敖包鎮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
8 |
內蒙古自治區蘇尼特右旗崩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
9 |
敖漢旗崩塌地質災害治理項目 |
附表2
重點自然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工程增發國債項目表
序號 |
項目名稱 |
1 |
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地面沉降監測網建設項目 |
2 |
多倫縣老北溝村五組泥石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
3 |
內蒙古自治區巴林右旗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 |
4 |
烏拉特中旗呼勒斯太蘇木爛不產溝泥石流治理工程 |
5 |
內蒙古自治區鄂溫克旗巴彥塔拉達斡爾民族鄉泥石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
6 |
內蒙古自治區寧城縣西部兩處泥石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 |
7 |
包頭市石拐區五當召鎮及其周邊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
8 |
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2處地質災害治理項目 |
9 |
林西縣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建設項目 |
10 |
武川縣地質災害隱患治理工程 |
11 |
突泉縣西北山區泥石流溝地質災害治理項目 |
12 |
克什克騰旗萬合永鎮中心村泥石流地質災害治理項目 |